2012年9月3日星期一

还我那个黑白年代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一直怀疑自己不是活着这年代的人。或者,活在过去,多好?
对现代的音乐越听越厌,没有灵魂没有意义没有营养。

人人已经不介意这些东西只追求纯属娱乐?
就只有我这些人在活在所谓有意义的过去?

一直听不懂LADY GAGA的音乐(虽然对她的音乐遭致是不容置疑),
更加不了解最近红到傻眼的OPA GANDUM STYLE ( 我有平错吗?)
到底哪里好看或所谓的娱乐点在哪里?

资讯轰炸的年代,我不想市场都只干看到这些不知从何欣赏的娱乐产物。



还我一个七十年代。

1 条评论:

  1. 萬川認同。這是為什麼我超愛melody新電台一樣,雖然播出的歌曲很跳tone~

    這幾天發生了些些事情,很想說【回火星去吧】,但這不是對誰說,而是是對自己說。。。

    無奈於這個年代的人,成長不一沒關係,但別干擾著別人,有些人無法給予教育的話,還能怎樣幫助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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